唐山市关于应对臭氧污染继续执行区域联防联控应急管控
添加时间:2021-06-23 浏览次数:154
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测,受气温、风向等因素影响,我市以臭氧轻度污染天气将持续至6月24日,为做好本轮典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,各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 6月22日20时至24日20时执行以下减排措施:
一、每日22时至次日9时,钢铁企业烧结机停产、首钢迁钢和首钢京唐最大限度自主减排,铸造(电炉除外)、独立轧钢(电加热除外)、独立球团和水泥粉磨站企业停产,玻璃、独立石灰密降低20%生产负荷(以投料量计)
二、耐火材料(电窑、A级企业除外)企业隧道窑停止投料,间歇式炉窑待窑内产品烧结结束后停产;陶瓷(艺术瓷、电窑、引领性企业除外)企业停止进新坯,待炉密内坯体全部完成烧结后,准许在窑温低于800度时,采取技术措施保温,保温过程中也应同步使用污染治理设施;砖瓦窑(非烧结砖除外)停止进新坯;
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,相应时段内减少出焦量36% (以出焦炉
数计);确保焦炉上升管打盖晾炉自动点火装置正常运行,确保荒煤气点燃放散。
三、金偶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保留2条水泥容生产;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和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留1条水泥窑生产;涞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生产,河北曙光强兴水泥有限公司停产。其他水泥企业每日2时至9时旋客停产。
四、每日22时至次目9时,各类施工工地(除应急抢险外)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;渣土车停止运输。
五、每日2时至9时,钢铁、焦化、水泥企业重型货运车辆(含燃气)允许进厂、不允许出厂(电动重型载货车辆除外),避免运输车辆在大门口怠速停车。
六、每日4时至17时,涉voCs工序(不可中断除外)停止生产、vOCs处理设施延后1小时关闭,不可中断涉VoCs工序降低50%生产负荷(以产品产量计),有机化工企业停止涉voCs物料装卸。
七、每日6时至20时,汽修行业停止调漆、喷漆等涉vOCs
工序。
八、每日6时至20时,市中心区和各县(市、区)建成区内加油站禁止汽油卸油作业,鼓励夜间加油。
九、每日4时至17时,大中型装修、外立面改造、道路画线、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暂停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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